古今地方志之古灵宝

灵宝市,河南省辖县级市,三门峡市代管。位于河南省西部边缘,总面积3011平方千米。
汉,置胡县。1993年,撤销灵宝县,设立灵宝市。
建制沿革:夏,属有虞氏。
商,在祭方。
周,称桃林塞,置函谷关,属北虢。惠王二十二年(前655年),属晋。威烈王二十三年(前403年),属韩。
秦,称胡关地、函谷关地,属内史。
西汉初,在胡关地置胡县,建元元年(前140年),改胡县为湖县。元鼎三年(前114年),在古函谷关置弘农县。同属京兆尹。元鼎四年(前113年),置弘农郡,领弘农县,湖县属京兆尹。新朝,改弘农郡为右队,领弘农县。东汉初,复名弘农郡,属司隶校尉部,领弘农县。建宁元年(168年),改为恒农郡、恒农县。
三国,属魏,处司州,郡袭汉名,领恒农、湖县。
晋,郡、县复名弘农,属司州,领弘农、湖县。十六国,归前秦、后秦。
南北朝,先后属刘宋、后魏、西魏、北周。刘宋,置弘农郡,领必农、陕县、宜阳、渑池、卢氏、曲阳等7县(其中一县待考),并改湖县为湖城县,北魏太和十一年(487年),改郡、县名为恒农。太和十四年(490年),析卢氏县置朱阳郡并朱阳县(属析州);正始二年(505年),析卢氏县地置石城郡并石城县:孝昌二年(526年),省朱阳郡;永熙三年(534年),在弘农旧址置西恒农郡,属陕州;西魏大统二年(536年),复置朱阳郡,属东义州;废帝,废石城郡,改石城县为玉城县;北周闵帝元年(557年),并西恒农郡;明帝二年(558年),置阌乡郡与阌乡县,阌乡郡领湖城、阌乡县;明帝,复置弘农郡,保定二年(562年),废朱阳郡,置邑阳县。天和元年(566年),废玉城县。
隋开皇三年(583年),废弘农郡入弘农县,废阌乡郡,改东义州为虢州。开皇四年(584年),朱阳县改属陕州。十六年(596年),省湖城县入阌乡县,并置桃林县,同属河南郡。开皇末年(600年),改邑阳县为邑川县。大业初,废邑川入朱阳县;二年(606年),省弘农县,改属虢州。三年(607年),复置弘农郡、弘农县,郡领弘农、长泉、卢氏、朱阳、桃林5县。义宁元年(617年),复置湖城县、玉城县,属河南郡;桃林县改属虢州。弘农郡改名风林郡,属豫州。
唐武德元年(618年),风林郡更名鼎州。贞观八年(634年),废鼎州:显庆二年(657年),改弘农县为恒农县。开元十六年(728年),复弘农县名。天宝元年(742年),虢州改虢郡,桃林县更名灵宝县,属陕州。乾元元年(758年),虢郡更名虢州,领弘农、灵宝、阌乡、湖城、玉城、朱阳、卢氏7县。三年(760年),湖城县更名天平县。大历四年(769年),天平县复名湖城县。
五代十国,归前后秦,仍属虢州。
宋、辽、金,仍名虢州。
宋建隆三年(962年),改弘农为常农。乾德六年(968年),省朱阳县入常农县。太平兴国七年(982年),复置朱阳县;至道三年(997年),改常农为虢略县。熙宁四年(1071年),省玉城入虢略县,省湖城县入灵宝县。元丰元年(1078年),复置湖城县。
金贞祐二年(1214年),割虢州为陕州支郡。
元至元二年(1265年),省湖城县入阌乡县;次年,省灵宝入陕县;至元八年(1271年),复置灵宝县,属陕州。同年9月,省虢州;至元十年(1273年),省朱阳县、虢略入灵宝。灵宝、阌乡2县属河南路陕州。
明洪武元年(1368年),灵宝、阌乡同属河南府,继改属陕州,隶河陕汝道。
清,灵宝、阌乡隶陕州,属河陕汝道。
民国初年,灵宝、阌乡属河南省豫西道;民国二十三年(1934年),属河南省第十一行政区。
1949年,灵宝、阌乡县同属陕州专区。
1952年,陕州专区与洛阳专区合并,灵宝、阌乡县属洛阳专区。
1954年,省阌乡县入灵宝县。
1986年,撤销洛阳地区,改属三门峡市。
1993年,撤销灵宝县,设立县级灵宝市,由河南省直辖。6月,改由三门峡市代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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